|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招收制度 | |||
| |||
学院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和科研需要,制定招收计划,确定招收博士后人员的具体条件。博士后申请进站资格:凡在国内外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者,均可申请做博士后。
一、博士后申请进站手续
(一)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可根据本人专业和意愿,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申请者须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1 、《博士后申请表》(贴照片);
2 、个人简历(含本人基本情况及其配偶、子女情况, 学历证明、科研成果、论文等);
3 、近期县以上医院体检表;
4 、从事博士后研究的申请书;
5 、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及工作计划;
6 、本学科领域两位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7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决议书复印件;
8 、留学人员应持有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的推荐信;
9 、在职人员及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需提供其工作单位或所在部队同意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
10 、三方(基地、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申请者)合作培养协议书。以上材料一并交“院博办”。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确定
(一)“院博办”对收到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全部材料进行审查和筛选,并组织专家对申请入站人员的资格、思想政治状况、业务水平、科研能力、拟进行的研究课题等进行审查和考核,提出是否接受进站的意见,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核。
(二)进站材料经学院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合作的博士后流动站报博士后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三)批准后,学院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向本人提供《录用通知书》等基地的材料。
| |||
|